您好,《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满足下列条件: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提取程序:符合提取条件→准备相应材料→所在单位初审并出具“提取申请书”→管理中心审核→到开户行办理提取手续。
你好,满足一下情况可以提取你的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